干部“能上能下”是激活队伍活力的关键抓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实践。实现“上者”有动力、“下者”有依据、“转者”有路径,需从标准、机制、生态三个维度协同发力,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成为鲜明导向。
定准标尺,上有依下有据。要突出“上”的标准。要突出“实干实绩”导向,将乡村振兴、项目攻坚、民生服务等一线作为“赛马场”,把“群众口碑”“发展实效”作为硬指标。对在攻坚破难中啃下“硬骨头”、在产业升级中闯出新路子的干部,优先纳入提拔视野,让“干得好”与“升得快”直接挂钩。要把握“下”的关键。要细化量化具体标准,打破“不犯错不下”的惯性思维,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清单化,将面对矛盾“绕道走”导致工作停滞、考核连续垫底且无改进、群众满意度持续偏低等情况,要启动调整程序。用“数据说话”代替“感觉评判”,让“下”的依据一目了然,避免主观随意性。
健全机制,上得顺下得稳。要完善“上”的机制。要拓宽识别视野。通过“蹲点调研”“专项考察”等方式,近距离观察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开展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的监督评议。同时,建立“容错清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闯敢试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因改革创新出现失误但符合容错情形的,不影响提拔使用,让“有为者”卸下包袱、轻装上阵。要规范“下”的流程。要保障合法权益。明确“考察核实—谈话提醒—组织决定—后续管理”的全链条程序,每一步都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程序合规。要避免“断崖式”处理,对调整后的岗位,结合干部专长合理安排,实现人岗相适。
优化生态,上不骄下不馁。要破除“上荣下辱”的错误观念。通过专题培训、案例解读等方式,引导干部认识到“上”是信任、“下”是常态,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配岗位。在社会层面形成无论上下都是正常调整的共识,为干部能上能下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要完善“下后回升”的激励机制。建立“跟踪培养”制度,防止一“下”了之、“下”而不管。要定期对“下”的干部进行复检,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合理大胆使用,给予他们重新施展拳脚的机会,让“下”的干部有盼头、有干劲,从而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干部“能上能下”不是终点,而是激发队伍活力的起点。唯有标准明确、机制顺畅、生态健康,才能让“上”的干部有压力、“下”的干部有动力,让整个队伍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奋进的姿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中共永新县委组织部 龙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