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后,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我市集中组织力量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以“能上能下”激活干部队伍建设“一池春水”。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规定》修订实施后,我市把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扛起责任、系统谋划、合力推动,我市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教育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大力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规定》在扶余落地生根、激励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奠定基础。
二是精准考察识别,严格对标能下情形。坚持把分析研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综合运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纪检监察、日常访谈、信访审计、巡视巡察等情况,对全市17 个乡镇、5个街道、65个市直部门启动全覆盖研判,广泛征求分管处级领导、单位同事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5方面表现,精准为干部“画像”,切实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参考依据。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专业化干部实施“蹲点+扩面”考察,着重了解其“想不想干、能不能干、干不干得成”等情况,常态化跟踪收集干部“一时”和“一贯”表现。
三是区分不同情况,合理调整干部岗位。精准识别“下”得准,依照《规定》中明确的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表现,综合运用巡视巡查、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既有定性又有定量,在好与差、优与劣、能与庸之间仔细甄别。对那些驾驭能力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热情不高、群众反映强烈,不能有效履职尽责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直至免职处理。自规定实施以来,已将2名因性格、能力与岗位匹配对不高、不能有效履行职责,但其工作态度良好、平时工作勤恳的干部改任为职级干部免去领导职务。(中共扶余市委组织部 郭永歧 陈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