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治理为要。基层治理共同体如同纽带,将乡村的各类要素紧密相连,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激活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担当作为,在多元共治中凝聚各方合力,于聚焦民生中增进群众福祉,以机制创新激发乡村活力,让基层治理共同体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
凝聚多元力量,画好共治“同心圆”。“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坚持多元共治理念,汇聚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心骨”作用,以“党建+”模式引领各类组织协同共治,通过设立“村民议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协商平台,让村民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主角”。要构建紧密联系的治理网格,深化“头雁”工程,把村里的“热心肠”培养成矛盾调解员、“明白人”发展为政策宣传员,同时主动对接返乡创业者、种养能手,让他们带着技术、资源和市场眼光参与乡村建设,形成“干部领着干、乡贤帮着干、群众跟着干”的生动局面,为乡村振兴凝聚起“众人拾柴”的合力。
聚焦民生实事,答好幸福“民生卷”。治理有效,终究要体现在民生改善上。基层治理共同体建设,必须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用看得见的变化提升幸福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入手,通过“访企入村”“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找准群众最关心的民生痛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在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持续发力,通过推进“改厕”、规范垃圾处理、完善文体设施等,实施“亮化、美化、绿化”三大工程,让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把治理效能真正转化为民生福祉,让乡村振兴的“面子”更靓,“里子”更实,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新长效活力,激活振兴“动力源”。乡村振兴不是“一阵风”,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长久功”。要破解短期行为、保持治理活力,必须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形成可持续的长效治理模式。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探索建立“村规民约自治+政府指导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的立体化治理架构,完善“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村级组织体系,厘清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快智慧治理步伐,建设“数字乡村”,搭建集信息采集、事件处置、服务下沉于一体的智慧平台,实现村务管理、矛盾调解等事项“掌上办”“线上结”,让乡村在数字浪潮中焕发生机、让治理温度直抵民心。(亳州市谯城区古城镇人民政府 高海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