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写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十五五”时期要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最根本的就是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基层治理难题。
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树牢和强化全民法治思维和依法行事能力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掌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补齐治理短板,提升治理效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打牢法治思想基础和筑牢全民守法基层基础。
法治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重要保障。“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的任务十分繁重。形势越是复杂,任务越是繁重,越是要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善于通过科学立法打好打牢依法解决问题基础,与时俱进维护国家法治协同统一。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要立足政法机关职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和时代的发展,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新就业群体权益保护、无人驾驶、低空经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虚拟货币、AI智能、数据权属等问题的立法研究,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要健全人民群众诉求强烈事项的立法快速响应机制,积极推进“巧应对”“新应对”“小快灵”“小切口”式快速立法修法,通过制定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完善条款、修改词义等方式解决新问题、保障新发展。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机制,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等备案审查工作,提高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针对性、协同性、全面性、时效性,维护国家法治全面规范、协同统一。
善于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透明执法体现法律权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要坚决推进反恐维稳、扫黑除恶法治化常态化,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和黑恶活动,有力遏制和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煽动、挑拨和破坏活动。要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拐卖人口、欺骗伤身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反诈防诈、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等常态化机制,有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意识、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要依法惩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超高利放贷、校园贷款、网络贷等经济犯罪,依法惩处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强化对现实中存在的行业垄断、不正当竞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司法规制,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健全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加强执法案例分析,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要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细化完善行政执法条款,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透明执法。
善于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牢和提振人民群众信法守法的意识和信心。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正义是处理案件的关键和要义。要坚守司法为民,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立案登记制不动摇,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理案必正、结案必安。要坚持司法公正公开不动摇,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完善司法程序、司法活动和司法行为。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科学依法把握“宽”和“严”的辩证关系,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依法执法的严肃性,注重人民群众的心理承受、公序良俗、接受程度和实际感受。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建立科学完备的法院、检察院内部监督管理体系,依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依法管理工作,确保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依法依规和有效制约、有效监督、有效管理下运行。
善于通过全民守法夯实法治根基,使依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全民守法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现实必要条件。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突出宪法宣传教育,加强全民普法工作,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使学法依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加强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每一个处理结果都依法公正、每一个案件都公平正义。要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宣传体系,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让法治思维和依法行事方式在人民群众中普遍形成。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舆论氛围,打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环境,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习熏陶自觉,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法治自信和全民学法依法守法用法自立自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理念、行动,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治的实质是治权、意义是治理、作用是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用权、依法公正、依法执政,做学法依法守法的表率。要牢记职权法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职尽职责,全责相依护公正,筑牢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堤坝,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监督检查,完善综合性法治评价工作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规范行使权力。
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基层治理难题
破解社会基层治理难题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重要工作和关键举措。要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社会基层治理体系,集智聚力凝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完成“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营造和谐安定的法治环境和干事创业创新环境。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破解社会基层治理难题是新时代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需要。“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和社会基层治理难题肯定会层出不穷地出现,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实。我们牢牢把握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使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强化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社会基层治理难题。
转变普法工作方式,树立法润民心理念,深入浅出讲清“法理”,切实做好依法治理引导工作。要结合“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结合基层实际和实践要求,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普法工作逐渐从“粗放普法”向“精准服务”转变,用群众语言诠释法理,用鲜活案例讲清法理,引导群众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行事依法、言行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转变法治宣传方式,树牢执政为民理念,循循善诱讲透“道理”,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坚持改进说理方式,转变法治宣传方式,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问题,准确把握群众的情绪和诉求,“对症下药”辨曲直、消疑惑。大道理要讲得具体生动、入心入脑,让群众认同并遵守;小道理要讲得恰如其分、入情入理,让群众看到客观公正的立场。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思想工作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把利弊讲透,引导群众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合法合理合情地争取正当权益。
树牢以人为本理念,高度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设身处地讲明“情理”,依法依理尽力实现群众合理愿望。情理是法理、道理之外又一辨别是非的标准。我们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正确处理法律与感情、纪律和人情的关系,把依法依理化解矛盾纠纷、尽力实现群众合理愿望作为法治工作努力的目标。
三、构建高效协同的依法履职尽责的社会治理多元解纷体系
构建高效协同的依法履职尽责的社会治理多元解纷体系是一个综合性、长期性的艰巨任务,明晰法治责任有利于推动落实。要坚持压实法治责任,明确相关各方的具体责任并督促落实,以达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预期目的。
压实各方法治责任,建立健全依法履职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法治责任体系。要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严防风险上行。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本领域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
发挥政法职能,整合法治服务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审判机关立足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依法有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以检察听证促纠纷化解等机制,促进民事纠纷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安机关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强化对辖区内矛盾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处置。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指导,整合基层法治服务力量,提升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就地化解质效。
坚持内外联动,发挥部门职能,加强新时代新业态劳资争议等矛盾纠纷调处。加强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等的良性互动,创新和推广“‘三方四家’(三方即政府、企业、职工;四家即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工商联、企业联合会或企业家协会)+法院+司法”的新业态劳资争议多元联合调处工作模式,为新时代新就业形态发展提供司法支持。
加强社会协同,结合辖区纠纷类型特点,加强对主动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鼓励和奖励。加强法治一站式服务工作,加强社会协同,将纠纷解决机制、诉讼服务手段向一站式集约集成,结合辖区纠纷类型特点,搭建多种类型纠纷化解平台,实现制度机制、工作程序、调解效力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力量作用。通过财政支持、政策激励等加强对相关法律工作者权益保障和奖励,广泛吸收法律服务志愿者,引导和鼓励其主动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共南华县委党校 孙学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