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正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如同一面多棱镜,折射出的是党性修养与宗旨意识。把握好政绩观的“大”与“小”,是一门深刻的政治必修课,不仅考验着党员干部的政治智慧,更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守“大义”而泯“小我”,在格局上解决好“政绩观为谁而树”的根本问题。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是“为谁创造政绩”。是坚守为人民谋福祉的“大义”,还是固守为个人升迁的“小我”,这是检验党性纯不纯的“试金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大”之所在。反观那些被通报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根源就在于部分干部把“小我”看得太重,把个人升迁、名利地位置于人民利益之上,最终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当涵养“计利当计天下利”的胸怀,像焦裕禄、谷文昌那样,把政绩树在百姓心坎上,将名利看淡、将忠诚看重。只有守住了“为公”的大义,摒弃了“为己”的私心,政绩观才不会出现偏差,干事创业的方向才能不偏航。
谋“大者”而积“小绩”,在逻辑上处理好“显功”与“潜绩”的辩证关系。政绩观的“大”与“小”并非总是同步呈现的,有时“大”的成效就藏在日积月累的“小”作为之中。这就涉及“潜绩”与“显绩”的辩证关系。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指出:“‘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如高楼大厦、宽阔马路,固然是推动发展的直观体现;但那些周期长、见效慢的“潜绩”,如植树造林、技术攻关,更是关乎全局、难能可贵的“大者”。党员干部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愿做“栽树人”、“挖井人”,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以“潜绩”的深厚积淀支撑起“显绩”的枝繁叶茂。
顾“大局”而舍“小利”,在策略上掌握好“全局”与“局部”的权衡智慧。“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把握好政绩观的“大”与“小”,还体现在如何认识和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上。有些工作站在局部的角度看,或许能产生“亮眼”的数据、取得一时成效,但从全局看,却可能是重复建设、资源内耗,甚至破坏了大局的一体推进。比如,个别地方为了短期的经济增长,引入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看似有了“政绩”,实则破坏了生态环境、透支了发展潜力。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善于算大账、算总账,而不是只盯着自己任期内的“小账”、“细账”。要涵养“舍得”的智慧、秉持“取舍”的担当,当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敢于为了长远发展舍弃一时得失,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
致“广大”而尽“精微”,在方法上落实好“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的有效衔接。把握好政绩观的“大”与“小”,最终要落脚到具体行动中。“致广大”意味着胸怀“国之大者”,锚定宏伟蓝图;“尽精微”则要求精准细致,于细微处见真章。现实中,有的干部谈起战略头头是道,但一抓落实就粗枝大叶,导致好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卡壳;有的干部虽然任劳任怨,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缺乏宏观视野,导致工作与大局方向南辕北辙。这两种倾向都是割裂了“大”与“小”的关系。正确处理二者关系,既要善于化战略为战术,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任务书和路线图;也要注重积小胜为大胜,以“工匠精神”雕琢细节,把工作的“施工图”变成高质量发展的“实景图”,确保每一项政绩都经得起实践检验。(上饶市委组织部 唐家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