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走深走实的时代背景下,中国道教协会在全国道教界部署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对正一派道教界而言,这一教育活动既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秉持正信正行、推进全面从严治教的内在要求,更与道教教义思想和修行传统高度契合,为新时代系统推进道教中国化提供了重要的实践载体。
一、学法规:爱国爱教的基础前提
“学法规”是本次教育活动的首要要求,也是正一派道士爱国爱教的具体体现。《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对正一派道士而言,学法规首先体现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层面。要深入学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明确国法大于教规,自觉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宗教教职人员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宗教事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遵守宗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
学法规还体现在学习宗教政策和教内规章制度层面。中国道教协会制定的《道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明确规定,道教教职人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道教,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这为每位正一派道士划定了行为边界,指明了修行方向。
二、守纪律:严于律己的根本持守
“守纪律”是本次教育活动的底线要求,也是正一派道士严于律己的根本体现。中国道教协会会长李光富道长指出,教育活动是“教育引导道教界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树立道教界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清静庄严的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正一派的戒律体系源远流长。《道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对正一派道士提出明确要求:“正一派道士遵规守戒、持身端正”,并具体规定了十五项行为准则,包括:不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等违法活动;不参与涉“黄赌毒”行为;不酗酒,不在公开场合吸烟;不向信众索要供养;不参与宫观自养活动之外的商贸活动、为商业活动站台等。此外,《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宗教教职人员不得有的九类行为,包括危害国家安全、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受境外势力支配等。
守纪律的关键在于“慎独慎微”,从点滴做起守住清静本色。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孟至岭道长强调,教育活动要“助推激发道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唯有在细微处用功,在无人处持戒,方能真正守住道士的本分。
三、重修为:内修外践的修行宗旨
“重修为”是本次教育活动的核心内容,也是正一派道士提升自我、服务社会的根本途径。《道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要求,道教教职人员“信仰坚定、奉行正道,以‘慈、俭、让’精神行道”“坚持优良传统,遵守三皈五戒,行持早晚功课”。
对正一派道士而言,重修为首先要体现在经典修持上。《道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明确规定,道教教职人员“能够背诵《早晚功课经》《三官经》《北斗经》,熟读《道德经》《太上感应篇》等道教经典”。《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要求,正一派道士应熟读《道门十规》。这些经典是正一派道士修行的根本遵循。
重修为还要体现在道德涵养上。要锤炼个人品格,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做起,如勤俭节约、谦和待人、诚实守信。结合道教“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思想,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保持道心的坚定。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高澄道长指出,全国道教界应“守法遵规、提升修为,匡正教风、治理乱象”。
重修为更要体现在内炼功法上。正一派强调“内外兼修”——内炼精气神,外积功德行。只有自身修为扎实,才能具备服务信众、教化社会的真实能力。
四、树形象:济世利人的旨归彰显
“树形象”是本次教育活动的目标所在,也是正一派道士爱国爱教、严于律己的成果展现。中国道教协会驻会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在全国道教界开展教育活动“对道教健康传承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是坚持我国道教中国化方向的必然要求,有助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切实解决道教领域突出问题”。
对正一派道士而言,树形象首先体现在政治觉悟上。要展现“政治上靠得住”的形象——拥护党的领导,与党和政府同心同行。福建省道教协会在部署教育活动时指出,要“树立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不断激发道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内生动力”。
树形象还体现在宗教造诣上。要展现“学识上有造诣”的形象——潜心修学、传承文化。正一派道士要深入挖掘道教文化的积极内容,讲好道教故事、传播道教好声音。
树形象更要体现在品德修养和社会责任上。要展现“品德上能服众”的形象——服务社会、利益人群。中国道教协会秘书长匡盛强调,道教界要“强化政治引领,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要压实道教界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结语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学法规、守纪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既植根于道教“规诫修行”的千年传统,又回应了新时代道教健康传承的现实需求。
对正一派道士而言,学法规是基础,让我们明辨行为边界;守纪律是底线,让我们坚守道教清规;重修为是核心,让我们实现自我净化;树形象是目标,让我们彰显责任担当。这四项要求环环相扣,与正一派“尊道贵德”“济世利人”的教义思想高度契合。
让我们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坚守入道初心,恪守戒律底线,深化修行实践,树立良好形象,系统推进道教中国化,促进道教健康传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驻马店市泌阳县道教协会秘书长 蔡廷学)
参考文献
[1] 中国道教协会. 中国道教协会驻会领导班子召开“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学习部署会[EB/OL]. 中国道教协会官网.
[2] 中国道教协会. 道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EB/OL]. 2020-11-27.
[3] 国家宗教事务局.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EB/OL]. 2021-01-18.
[4] 中国道教协会. 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EB/OL]. 2025-12-29.
[5] 福建省道教协会. 福建省道教协会召开“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工作部署会[EB/OL]. 中国道教协会官网.
[6] 中国道教协会. 道教教职人员行为准则(2023年修订)[EB/OL]. 安徽省道教协会官网.
[7] 国家宗教事务局. 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EB/OL]. 雍和宫官网, 2025-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