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是推动政策落地的“催化剂”,也是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但现实中,部分督导检查变了味、走了形:只看“病表”不查“病灶”,只开“诊断书”不给“处方单”,通报时“指名道姓”毫不留情,整改时“两手一摊”袖手旁观。这种只“破”不“立”、只“督”不“导”的做法,不仅消解了督导的公信力,更让基层在“问题沉甸甸、办法轻飘飘”的困境中疲于奔命。
督导之要,首在精准“把脉”。“点名道姓”是必要的监督手段,旨在传导压力、厘清责任,让问题无处遁形。然而,压力传导不等于责任转嫁,发现问题更不等于大功告成。如果止步于“发通报、交任务”,把整改的“皮球”一脚踢给基层,却不考虑基层是否具备“破门得分”的能力,那么所谓督导就成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表面功夫,甚至沦为推卸责任的“甩锅”工具。
督导之重,贵在开出“良方”。“授之以渔”是更深层次的担当。基层问题千差万别,有些是作风懈怠所致,有些则是资源匮乏、权限不足等结构性矛盾使然。若不加以甄别,一概以问责“亮剑”,无异于缘木求鱼。科学的督导,应秉持“剥茧抽丝”的耐心,既“把准脉”又“开好方”,对因资源不匹配导致的难题,要主动协调、赋能基层,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在经费、技术、人员等关键环节注入“源头活水”,让基层有条件、有能力去“拔刺”。
督导之本,成在构建“闭环”。督而不导,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让形式主义换上新装、卷土重来。要真正实现“发现问题、分析成因、祛除病根”的良性循环,就必须强化“剥茧抽丝”的系统思维。对于个性问题,要精准施策;对于共性问题,则需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明确标准、完善机制。要坚决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规定,摒弃“材料秀”和“数字游戏”,避免基层在缺乏标准的情况下盲目整改、反复折腾。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机制、提升一个领域”的治理效果,让督导的“指挥棒”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能量棒”。
督导是“上篇文章”,指导是“下篇文章”,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只有既敢于“唱黑脸”点名道姓,又善于“练内功”授之以渔,让基层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治理”,才能真正把督导的压力转化为发展的动力,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放开手脚,把更多的心血和智慧倾注到抓落实、促发展、惠民生的实干中去。(中共永新县委组织部 龙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