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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安全警示会

浏览:82147 次 发布时间:2025-06-09 15:46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强化销售、维修环节的安全管理,6月6日,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共同召开了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安全警示会,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旨在通过政策宣贯、案例警示和责任明确,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非法改装及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会上,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签订了《香河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维修店铺依法经营承诺书》。

聚焦核心议题,强化安全警示。"每个改装件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一个安全隐患,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会议通过播放警示宣传片的方式向大家展示了因销售不合格、非法改装车辆等行为发生火灾亡人的人间惨剧。强调各经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执法人员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通报了近期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情况,指出部分商家存在的销售不合格电池、擅自解除限速装置等问题,强调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要求商家严把进货查验关,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县交警大队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违规改装、超速行驶的危害,明确销售维修单位需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依法登记上牌、安全骑行。

明确主体责任,凝聚监管共识。会议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条例》等相关条款。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把好"三关":一是进货查验关,确保所售车辆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所售车辆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和CCC认证要求;二是销售告知关,主动向消费者说明车辆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坚决不销售、不维修不合格、非法改装车辆;三是售后服务关,杜绝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行为;杜绝非法改装、拼装行为,不擅自更换关键零部件影响车辆安全性能;同时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机、蓄电池等核心部件,不得解除限速装置。

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为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管局和交警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115家销售维修单位实施“清单式”排查,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监管。对销售假冒伪劣、改装车辆等行为零容忍执法,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本次安全警示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县在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纷纷表示,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为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贡献力量。

警示会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以此次警示会为契机,迅速行动,确保警示要求落到实处,杜绝“会议开过、问题依旧”的现象。此次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3家,未发现违法行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讯员:刘卫华 宗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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