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中国象山港网站》和《山海万象》上发表了署名“白炎根”撰写的《象山宋代进士俞夔祖源辨误》一文,提出了“俞夔非俞充之子”的观点,并提出了四点理由,对我们的拙作《明派俞氏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24年2月版)和《北宋能臣俞充身世及明派鄞系俞氏和象山俞氏祖源考》(载于2021年9月5日《慈溪日报》)中,对俞夔之父为俞充所做的系统详尽考证,直接给出了否定的结论。
读了白炎根先生的“辨误”文后,其重家谱和方志而轻墓志等第一手史料的学术认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地对他人著作的阅读方式、对古文献文字的理解能力,都让我们颇感讶异。因事关我们所做的研究,更涉地方文史研究中通常会碰到的误区,我们不得不对白文做此“再辨误”,以防谬误流传。
白炎根否定俞夔之父为俞充的第一个理由是:民国《象山县志》(以下简称“志”)对“俞夔”条所作的“案”。该“案”全文为:“宋建德县有二:一属两浙路建德府,一属江南东路池州。陈文介所为墓志不传,无以定之矣。王珪《华阳集》《辜氏墓志铭》云子充、褒,褒孙稷、契、皋、夔,此鄞县之俞夔,非尧臣也……”(见民国《象山县志》卷二十二“先贤传一”)。“志”误读了《辜氏墓志铭》,谓稷、契、皋、夔之“俞夔”为“褒孙”,那当然结论是“此鄞县之俞夔,非尧臣也”。白先生接着写道:“民国《象山县志》‘鄞县之俞夔’实为俞次夔,不能省‘次’作俞夔”,却不知“志”本已“省‘次’作俞夔”了。短短一段文字中,白先生竟可以如此自相矛盾!
白炎根否定俞夔之父为俞充的第二、第三个理由是:乾道《四明图经》和宝庆《四明志》并没有记载俞充与俞夔的父子关系。其实,整个《宋元四明六志》及此后历代鄞志、甬志,如白文所述,在俞充、俞伟、俞伸乃至俞观能等一众名下均有族人关系的注文。这也是我们在《明派俞氏研究》写作过程中颇感困惑的问题。为搞清此疑问,我们在研究中,从明派俞氏特别是鄞西俞氏谱系和宋元《四明六志》的递修两个方面,做了大量且系统考据,得出的结论是:此注并非始于或“乾道”或“宝庆”时,而是后人刊刻时的“加注”。而作此“加注”的依据是家谱。我们将此现象总结为“志征于谱,谱据于志;谱志互证,谬误流传”。所以,白炎根所称:“‘进士题名记’进士名下备注世系关系最终来源于其投递的履历表,应是可信的”,“陈禾所撰墓志肯定不会遗漏这一重要人物,‘俞夔’传也一定不会忽视这一重要线索”,仅凭推测,不足为据。
白炎根否定俞夔之父为俞充的第四个理由是:俞观能所撰《太平禅寺佛殿记》揭露其祖父不是俞充。俞观能于宣和六年(1124)十一月撰《太平禅寺佛殿记》,今见载于《乾道四明图经》卷十、民国《象山县志》卷三十一等处。我们先看俞观能所撰《太平禅寺佛殿记》的第一段文字:“宣和五年(1123)八月十五日,太平禅寺大佛殿成。妙高居士过而登之,因稽首曰:‘昔我大父为大长者,家故饶财,在天禧中(1017-1021)捐其金钱,率厥豪强尝建斯殿,殆(迨)今百有余年。住持仲瑛易而新之,巍特高广,踰于旧制。顾我家贫如石女儿、如焦谷芽,求其堪舍,一无所有。念吾祖吾父诒厥后者,过庭有训,盈屋有书,种学绩文,罔敢堕失,愿以文字施殿,用记永久。’谨熏涤毫研而记之曰:……”。据此,白先生写道:“俞充的生卒是明确的,不存在疑问,生于1033年,那么就无法去做天禧年间(1017—1021)发生的事。同时,他又于元丰四年(1081)暴卒,年四十九,也不符合‘大长者’年长这一条件。”白先生不谙记文规制,以文中之“我(实为委托俞观能作记的‘妙高居士’)”想当然地以为就是作者俞观能,这就实在有点贻笑大方了!
在地方文化研究中,千万不能轻易地以志、以谱去怀疑甚至否定墓志铭等第一手史料,愿以此和白炎根先生及其所有同好共勉。(俞建文、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