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是在创造价值中守护民生温度。”于海洋的实践历程,不仅是一位企业家的奋斗答卷,更折射出企业与社会共生共荣的深层逻辑,为新时代企业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助力共同富裕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启示。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更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辽阳顺锋钢铁曾因资源枯竭、经营不善陷入停产,近千名职工面临生计困境——这不仅是一家企业的危机,更是地方发展与民生保障的考题。于海洋临危受命,据公开信息显示,他以自身企业为担保自筹亿元资金注入,让“沉睡”的矿山重焕生机。他的选择,既守住了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更护住了数百个家庭的生计线。正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强调的,企业在追求合理利益的同时,天然承载着推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就业民生的使命。于海洋用行动证明:真正有生命力的企业,从不是孤立的“经济实体”,而是与地方发展同频、与职工福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
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守护员工福祉是企业担当的核心要义。于海洋接管企业后,第一件事便是补发拖欠数年的工资;他将基础工资提至辽阳地区最高水平,让职工劳有所得、生活有靠;面对腿疾职工无钱医治的困境,据公开信息显示,他个人出资2万多元购置进口医疗设备,助其重新站立——这些细节,没有宏大的口号,却满含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正是社会关系中最具活力的一环。当“心里装着工人”从理念落到实处,员工自然会以更强的归属感与责任感回馈企业,形成“企业护员工、员工兴企业”的良性循环,这正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最坚实的内生动力。
坚守正义、胸怀大局,是企业融入社会发展的应有格局。面对无妄之灾,于海洋始终坚信法律公正,在困境中坚守底线、奋力维权;冤案平反后,他没有纠结过往恩怨,反而主动肯定本溪检察院在改善营商环境上的努力——这份理性与胸怀,超越了个人得失,彰显了企业家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对发展大局的维护。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市场规则的遵守者,更应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于海洋对正义的执着、对大局的考量,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正能量,也为更多企业家树立了“既见小我、更见大我”的榜样。而企业对正义的坚守、对大局的考量,最终会转化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为企业与社会共生奠定坚实基础。
从制定“顺锋带动区域发展计划”,以企业之力推动城镇化建设、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到始终牵挂职工安居问题、为民生需求奔走——于海洋的实践还揭示了一个更深层的道理:企业的价值,从来不止于创造经济利润,更在于为社会发展提供长远动能。尽管计划曾因客观原因受阻,但灯塔市政府对职工安居诉求的积极回应,也印证了企业与政府在民生议题上的协同发力,正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于海洋的事迹,是千千万万负责任企业家的生动缩影。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千年箴言,穿越时空依然振聋发聩,恰是新时代企业践行担当的精神坐标。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开启,企业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力量,当以“为天地立心”的宏阔格局筑牢责任根基,把自身发展融入国家战略与地方需求;以“为生民立命”的赤诚初心厚植民生底色,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职工、回馈社会。唯有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用心守护民生温度、坚定坚守社会正义、长远谋划发展蓝图,始终与社会同呼吸、共命运,企业才能在时代浪潮中行稳致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注入持久动能。
于海洋,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现任中国信息协会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任沈阳市政府部门副厅级领导干部,在沈阳某开发区任职,兼任沈阳香港新世界房地产开发公司(王家庄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
在企业经营领域,为沈阳城市建设注入强劲动能;此外,他成功地挽救“两家”招商引资中濒临倒闭的外商投资企业,被誉为“救火者”。
他在文学创作领域造诣颇深,多篇散文、诗歌作品发表于《人民日报》、中国网、凤凰网等权威媒体,展现出学术、商业与人文素养兼具的多元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