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的需求也日益提升,近年来农民自建房审批数量持续增长。为切实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如皋市搬经镇建设办公室多措并举,从审批、施工到巡查实行全链条监管,严把前置审批关口,夯实安全基础,压实巡查责任,全面提升农民自建房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
自2024年4月起,如皋市搬经镇建设工作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农民建房安全监管“十必须”工作要求》,以系统性、规范化的管理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筑牢农村自建房领域的安全防线。具体内容如下:
一、动土建设必须审批、报备。针对农村自建房面广量大、未批先建、批小建大、占用耕地、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的问题,搬经镇严格落实“动土建设必报备”制度。对原址翻建房屋落实全流程监管;对维修上盖、翻建辅房等易发“未批先建”情形的工程,严格执行安全备案管理,加强用地审核。同时压实网格巡查责任,确保对“六种违章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
二、承建工匠必须有资质。明确凡在我镇承接农民自建房工程的个体工匠,必须参加市级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保其具备基本施工技能与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提升建房质量。
三、农户与施工队必须签订合同。放线前,由镇建设工作办公室片区负责人及村级干部分工核查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对合同内容予以指导,明确质量要求和安全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四、必须缴纳保险。建房户须投保房屋建设相关保险,个体工匠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缴纳人身意外险,实现保险“双覆盖”,增强风险防范和意外保障能力。
五、施工现场必须安装监控。通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施工过程的全天候、远程可视化监管,大幅节约人力资源,提升安全监督的精准性与效率,助力隐患跟踪整改。
六、脚手架、安全网必须及时搭设。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搭设脚手架、安全网及水平防护踏板,脚手架及安全网高度必须始终超出作业面,有效防范高空坠落事故。
七、起重机械必须合要求。全面淘汰“人字架”等简易起吊设备,起重机械须配重合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完成安全交底,积极推广更安全的汽车吊使用。
八、搅拌机械必须有防护。临时搅拌机传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罩,淘汰倒顺开关,确保机械接地可靠,杜绝机械伤害事故。
九、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拉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一律架空铺设,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标准,单独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及用电设施,防范电气火灾和触电风险。
十、临边、洞口必须防护到位。对施工现场所有临边、洞口采取牢固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或物料坠落,切实杜绝高坠事故隐患。
下一步,搬经镇将继续强化“十必须”要求的宣传培训和执行监督,推动农民建房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搬经镇建设工作办公室 夏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