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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榜样丨潘佳莹:柔肩担正义  匠心筑法盾

浏览:75912 次 发布时间:2025-09-20 16:00

在中国法治化进程的浪潮中,有这样一群默默耕耘的法律人,他们虽不常立于法庭聚光灯下,却以专业与坚守筑牢企业经营的“防火墙”。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工局公司”),就有这样一位“幕后英雄”: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构筑起坚实的法律防线,用责任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她就是公司法务——潘佳莹。从律所律师到企业法务,她——转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对职责使命的担当。

从双学士到实战派:厚积薄发的专业底色

2014年,潘佳莹自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以其出色的学习能力同时获得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为她日后处理错综复杂的商业法律事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经历,让她对各类案件的处理驾轻就熟,更是将她锤炼成一位实战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熟悉诉讼流程,深谙辩论技巧,对权利维护有着深刻的理解。

“代理他人”转变为“守护自己”:做企业最可靠的“法律伙伴”

2023年,潘佳莹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年底,潘佳莹加入宁工局公司任公司法务,角色从“代理他人”转变为“守护自己”。她深知,企业法务不仅是打官司,更是企业风险的“防火墙”和价值的“创造者”。

潘佳莹上任伊始,就接手了一件棘手的“骨头案”。该案合同条款模糊、证据链断裂、时间跨度长。但涉案金额巨大,单笔最高达200多万元,且该案已临近诉讼时效。

面对挑战,潘佳莹迅速组建专项小组,将所有案件梳理成一张清晰的“作战图”,明确了时间节点、关键证据和应对策略。凭借过硬的专业素养和法务知识,潘佳莹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到案头前的字斟句酌,潘佳莹用她的专业、担当与远见,诠释了新时代企业法务的价值。

潘佳莹在处理一起工程款拖欠案时,对方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潘佳莹没有急于争辩,而是带领公司法务团队深入项目一线,顶着酷暑逐一核对工程节点。翻阅了近千份工程资料,从一堆杂乱的签证单中找到了关键证据——一份由对方工程师亲笔签字的验收合格单。她以此为核心,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在法庭上有力地驳斥了对方的无理狡辩。最终,公司不仅全额收回了工程款,还获得了相应的违约金。

用法律专业捍卫企业权益:百起诉讼挽回千万元回款

对于每一起案件,无论标的大小、案情简繁,潘佳莹都秉持着“认真准备、积极应对、据理力争”的十二字方针。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公司的切身利益和企业声誉。她的努力不仅体现在“攻”——主动追索债权,更体现在“守”——对于公司需承担付款责任的案件,她确保付款流程及时启动,有效避免了因迟延履行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对于公司需付款的案件,她提前介入,按时付款,从源头避免了公司因违约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奇迹般地实现了公司“被执行案件为零”的卓越风控成果,极大维护了公司的诚信形象和正常经营秩序。

凭借兢兢业业的职业操守和过硬的业务素养,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潘佳莹便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独立及牵头处理各类诉讼案件百余起,通过诉讼、执行等法律途径,成功为公司实现债权超过1000万元。这不仅是冰冷的数字,背后凝聚的是她无数个日夜的伏案研究、证据梳理、庭审博弈和对执行进展的步步紧盯。潘佳莹用专业和担当,为企业筑起了一道看不见的“防火墙”,守护着公司的每一分资产。

筑牢风险防波堤:体系化法务管理的构建者

潘佳莹深知,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防范。她以制度固根本,让法治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在她的努力下,宁工局公司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合同模板新增“恶意违约三重触发条款”,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动态数据库,推出“项目全周期法务嵌入机制”,从源头杜绝风险。对公司需付款的案件,她建立预警机制,确保按时支付,避免了公司因违约被列入“黑名单”。

潘佳莹的贡献远不止于诉讼战场上的“救火”,她更具前瞻性地将工作重心投向企业合规经营的“防火”体系建设。她严格履行法律审核职责,特别是对合同这一企业经营的核心载体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了所有合同法律审核100%全覆盖,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她不仅是制度的执行者,更是体系的构建者。面对公司原有的法律管理制度存在的分散、滞后问题,她主动牵头,对公司现存法律类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整合与修订,精心推出《宁工局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这一前瞻性的文件。该办法并非简单的条文汇编,而是充满了管理智慧和风险意识的创新。新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治建设责任压实到顶层,提升了全员法治意识。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清晰界定了经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形成了法律风险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构建“非诉讼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将合同、制度、重大决策三大关键事项的法律审核流程制度化、标准化,确保了重大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优化诉讼案件管理,明确了从案件受理到文书归档的全流程规范,使应对纠纷更加高效、有序。

这一系列法务举措,使得宁工局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从零散、被动,转向了系统化、主动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

以法为刃为企护航:企业战略的守护者与价值创造者

潘佳莹常说,法务部门不仅是公司的成本中心,严谨的合同审核员,更是企业战略的守护者与价值创造者。“企业法务游走于法律与商业之间,既防范百万风险,又推动有利交易,用专业守护公司每一步成长。简尔言之,就是八个字——以法为刃,为企护航。”这是潘佳莹的工作准则和人生信条。

在潘佳莹看来,现代企业之所以现代化,本质上是治理结构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在宏观管理层面,国有企业更加强调以制度管人管事,需要科学周密的制度体系实现对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法务牵头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设计,将法治理念植入企业肌体中,提升企业管理规范性和实效性。在微观管理层面,法务提供决策参谋、参与重要商业谈判、实施合同标准文本、监督合同全面履行、开展合规管理、提供法律咨询等,将法治理念嵌入企业管理的细胞中,通过法务‘触角’延伸促进企业精细化管理。”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法务价值创造非一日之功,需要长久积淀和接续奋斗。“法务工作需要企业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和贯穿全局的不懈坚持。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时代新征程中,法务工作还需要紧跟时代步伐,走好防风险、强管控、优模式、细落实之路。”潘佳莹表示。

潘佳莹,以女性特有的细腻与坚韧,将法律人的专业精神融入企业管理的肌理;她用工匠般的钻研与执着,为企业构筑起一道坚实的法律盾牌。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新时代法律工作者不仅精于“辩是非”,更善于“断利害”、“防未然”的复合价值。潘佳莹的典型事迹,诠释了何为“于细微处见真章,于平凡中显担当”,她的工作,正在无声地推动着法治企业、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

来源|宁工局公司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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